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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1-26 文章来源:

日前,大冶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还地桥镇河泾港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黄建中等人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为方便社区资金周转及支付不合理开支,经黄建中提议、社区“两委”成员同意,河泾港社区违规向社区干部、居民借款363.56万元,用于账外开支,其中违规吃喝、支付烟酒等费用36.73万元。黄建中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15日,黄建中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其他18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2.刘仁八镇大段村原党支部书记段国稳等人违规管理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等问题。2017年,段国稳、段久文(期间主持大段村全面工作)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将大段村“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建设完成,且扩大了建设范围。2018年,大段村将已建成部分另加拟实施的工程打包公开招标,在企业中标建设过程中又擅自扩大建设范围,超过批复的工程量10%以上,致使大段村背负巨额债务。段国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7月31日,段久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10月19日,段国稳被开除党籍。

3.金山店镇车桥村原村委委员刘露挪用资金问题。2021年至2022年,刘露作为车桥村原村委委员,在负责该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期间,通过不及时录入税务系统的方式挪用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6.4万元用于日常花销。2023年11月7日,刘露被开除党籍。

4.大箕铺镇叶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曹树红等人截留套取资金、违规吃喝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曹树红及叶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庭诗通过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手段,截留、套取资金8.6万元,其中违规招待支出2.31万元。曹树红、曹庭诗以及该村干部袁惠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15日,曹树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袁惠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庭诗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待并案处理。

5.金牛镇屏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宝林违规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2012年至2023年,钟宝林先后4次不认真审核校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认证工作,导致已死亡人员被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长达十年共计1.33万元。2023年12月11日,钟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是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费用,有的是违规举债建设工程,有的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的是截留套取资金违规吃喝,有的是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惠农资金“跑偏落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推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保持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高压态势,找准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纠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殡葬服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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