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平台
宜都市提前超额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年度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 2021-10-26 文章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今年以来,宜都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化解村级债务6562.24万元,化债率55%;全市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零债务村达到55个,占全市127个村(社区)的43.3%,提前超额完成了2021年度村级债务化解的目标任务。主要作法是:

 一、账内核实,账外清理,全面锁定村级债务

 宜都市按照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原则,对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村级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汇总村级债务总额12628.48元,其中:账内债务4504.53万元、账外债务8123.95万元。剔除经营性债务26笔488.64万元,全市锁定村级债务总额1404笔12139.84万元,村平95.58万元。其中:有债务村99个,村平122.62万元,零债务村(社区)28个(24个村、4个农村社区)。有债务村中:10万元以下16个、10-20万元7个、20-50万元12个、50-100万元30个、100-200万元16个、200-500万元13个、500万元以上5个;最高债务达到616.48万元。

 二、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形成化债工作合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宜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先后6次召开村级债务化解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化债工作。建立市、乡主要领导联村制度,指导帮助债务重、难度大的村债务化解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三次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化债专题办公会议,并深入枝城镇九道河村、六里冲村等联系村开展现场办公,分村研究化解措施,制定化债时间表,强力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二是部门齐抓共管。全市相关责任部门全力支持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做到了定期研究、定期碰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研究村级债务化解的激励办法和有效措施,及时统计化债情况并及时汇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将村级债务化解与基层党组织评先、干部提拔任用、村“两委”班子任用结合起来,做到了村级组织换届前的财务100%审计,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到凡用必审;市财政局统筹了交运等部门资金500万元用于村级债务化解奖补,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金融办统筹协调村欠银行债务的核实及减免工作,实现了老账、呆账、陈账全部核销减免;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对加重村级负担和新增债务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约谈,对债务重的村安排相关部门重点审计。三是市乡村三级联动。全市10个乡镇处均成立了化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市共召开会议1194人次,举办培训27次567人次。枝城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财务报账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化债责任和措施,倒排化债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成效明显。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债务化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到集体经济薄弱村、重点村办公,帮助理清化债思路、明确化债措施、定期督促化解进度。乡村振兴驻村单位、驻村工作队通过单位帮扶一点、找企业赞助一点等方式全力支持村级债务化解。四是定期督办通报。市委、市政府责成市审计局组织审计专班,对负债500万元以上村进行专项核查,确保债务准确。对债务化解进度坚持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下发通报7次。

 三、制定方案,明确奖补,促进村级债务化解

 2020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宜都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都办文〔2021〕8号),明确村级债务化解目标、措施及步骤。4月,市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宜都市2021年度村级债务化解任务和奖补办法》(都集组发〔2021〕1号)。在化债任务上提档,明确全市负债20万元以下的村2021年全部清零;负债20万元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村,2021年化债80%以上;负债20—50万元的村,2021年化解40%以上;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2021年化解20%以上。在化债奖补上分类,对完成任务的按20%奖补;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按30%奖补;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再增加20%的奖补;并明确了7类不予奖补的类型。

 四、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共推村级债务化解

 今年以来,将村级债务化解作为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主要措施:一是虚空账核销1017.25万元。对于债权单位撤销、合并、破产、债权人死亡的债务,由欠债村主动上门找关联单位、部门及关联人核实核对,债权人出具债权核对证明或债权放弃证明,依法核销债权。二是清收债权还债320.2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共清收相关单位和个人拖欠村集体借款、承包租赁费320.2万元用于村级债务化解。三是结对划转销债120.5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个人、农户形成的三角债,在协商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对口划转、相互置换销债。四是发展集体经济化债650.4万元。截至9月底,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2544.57万元。五是村级自筹资金还债2552.5万元。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村级阵地建设负债、项目建设负债,由村级按照项目建设预算资金来源筹集资金化债。六是兜底减免清债1564.3万元。对村欠农业银行257.35万元债务、农村商业银行414.08万元债务,市属国有企业分别与2家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支持乡村振兴作核销处理。对村欠财政周转金、世行贷款、基金会债务,市财政局按呆账作核销处理。七是市直单位帮扶化债254万元。

 五、建章立制,制止新债,防止村级债务反弹

 为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管理,防止产生化解—新增—再化解恶性循环现象,全市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村级债务管控长效机制。一是规范制度。印发了《宜都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债权债务明细账,每年必须进行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和催收,确保债权债务的有效性,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用于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发放村组干部报酬补贴、列支非生产性支出等”。二是严格执行规定。全市坚决执行了制止新增村级债务的相关规定,全面坚持了“谁办事、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办事业。凡是村级的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开发等项目,各部门都不得要求村级负债配套资金。村级新上项目,从立项审核就严格把关,必须有足额资金不增加村级债务,凡有村级债务或无资金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从2021年起,对擅自新上项目、新增村级债务、“三资”管理不严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